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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政治专题复习精品教案(十)

12-26 23:19:43   浏览次数:917  栏目:高三政治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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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怎么样建设民主政治  (措施或途径)
A、最根本的要求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根本特点,三者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依法治国才有可靠的保证。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属。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③、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
B、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①、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
②、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③、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④、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⑤、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⑦、坚持从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
(二):人民代表:       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1)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
①人大代表的地位: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注意问题:不要误认为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②人大代表的产生: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由下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县级及其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都是五年。
③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主要包括: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②人民代表的义务主要包括: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特别提示:少数民族代表不是代表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代表不是代表宗教界。他们都是代表人民)。
(三):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性质和职权)
(1)地位: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注: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性质: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是:拥有四个最高权:立法、决定、任免和监督权。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是:立法、决定、任免和监督权。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完善
1、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3、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的选举。②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③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8、“一国两制”与台湾问题:
(一)实行“一国两制”的原因、内容、意义
(1)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
(2)“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3)含义和主要内容:①“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人民政府。②两制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③“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但享有高度的自治(非“完全自治”)——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地方性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定的外事权,中央依法授予的其他自治权力。(注意没有外交权和国防权)
(4)意义:有力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港澳台的稳定和繁荣。
(二)台湾问题
(1)性质----是国家实现统一的内政,不是恢复主权问题,不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2)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其核心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9、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10、我国的国家机构:①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④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11.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①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②主要体现在: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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