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22:14:45 浏览次数:294次 栏目:规范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开展中心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本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在遵照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规定的同时,应当施行如下基本工作规则:
一、出勤与考勤。
(一)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旷工。按中心的考勤制度自觉参加考勤。无故不参加考勤的,因私、因病离岗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
因公外出(开会、出差等)按上级有关通知或中心领导指派,同时告知办公室备案。
因私、因病离岗,离岗时间半个工作日以内的,按层级向领导口头请假;离岗时间超过0.5—2个工作日的,事先填写《请假单》报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后离岗;离岗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后离岗。因病离岗的,加附医院证明。(急病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维护会议秩序。开会、学习要准时参加,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的,事先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不随便进出会场,不在会场抽烟和使用手机。(季度考核分5%)
(三)维护办公秩序。在本单位上班时,着装整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佩带服务证上岗。
在上班时间,除相互商量工作外,不串门(上网)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干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事。(季度考核分15%)
(四)遵守值班制度。因故不能到岗值班的,要事先告知办公室,在本机关人员中自行调剂值班。(季度考核分5%)
二、工作与学习
(一)主动开展本职工作。围绕中心确定的工作重点,按自己的工作职能,务实创新,制订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按层级报领导审定后实施。工作安排饱和,限时完成。(季度考核分20%)
(二)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在讨论时,应当发大局为重,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上级(领导)交办的、集体决定的工作,应当负责地实施,限时完成,不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季度考核分20%)
(三)加强协调配合。需要相关处室和外单位配合协调的工作,或者相关处室和外单位需要本人配合协调的工作,应当积极配合沟通,优先完成配合工作,不各自为政,不相互推诿、扯皮。(季度考核分10%)
(四)服务优质高效。接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实行首问责任制,使用文明用语,负责地回答、说明和解释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咨询,认真处理、限时办结服务对象的查询、投诉。(季度考核分5%)
(五)积极为窗口服务。履行对办证窗口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帮助窗口解决实际问题,遵守大厅工作制度,维护大厅窗口形象。(季度考核分10%)
(六)按职能或依领导指定的课题,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研。调研应当亲历亲为,求真务实。(本项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七)积极参加上级或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自学可用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学历水平,胜任本职工作,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本项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八)进行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汇报(述职),对工作绩效的反映要客观、如实、透明,讲究诚信,不弄虚作假。(季度考核分10%)
(九)熟练地使用网络等自动化办公技术,自己动手处理职务范围内的办公信息,按规范操作计算机,自觉维护网络安全。(本项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十)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益。节约经费开支和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时效和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珍惜公共财物。(本项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一)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心的出勤考勤制度和工作规则。
(二)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办事,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不搞各自为政,不失位、错位。
(三)科级领导干部按工作分工承担的重点工作,在向分管领导汇报的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处级领导干部、各处室每年要写出至少一篇工作调研报告。
(五)领导干部按职责和分工负起责任,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四、评议与考核
实行月度考核与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月度考核以考勤记录为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年度考核为主。月度、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占30%份额。年度考核按上级制定或中心党组决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考核奖金、各类评先奖优、职务升迁挂钩。
月度出勤、考勤记录和季度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考核结果在机关公布,接受监督和评议。
此规则从200*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中心机关公务人员考核细则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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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心机关公务人员考核细则
(一)月度考核:
凡按规定出勤上班无违规违纪现象的,每月考核奖200元。如有下列情况的酌情扣奖:
1、上班无故迟到三次及以上或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扣当月考核奖金50元。
2、因私请假离岗半个工作日的,扣当月考核奖金5元;一个工作日的,扣当月考核奖金10元;超过一天的,依此扣除考核奖,直至扣完当月考核奖。
病假一个月以内的,不扣当月考核奖;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的,超过的时间按比例扣发当月考核奖金。允许用年休假抵扣病、事假(年休假时间按规定扣除假日时间)年休假一天可以抵扣病假2天或事假一天。
3、旷工半个工作日的,扣当月考核奖金100元;一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月考核奖金。超过一天的,除扣除当月考核奖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上班时间有违反办公秩序行为的,第一次警告,并扣发奖金20元;第二次扣发奖金50元;第三次,扣发当月考核奖金。
5、因出勤与考勤、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扣除3个月考核奖金。
实行加班调休制度:凡节假日等加班,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加班卡。因病、因事请假的,允许用加班卡抵扣,抵扣办法同年休假。
月度考勤、考核以电脑刷卡记录、《请假单》(医院病假证明)和办公室备案情况为依据,经纪检、监察室审定后执行奖罚。
(二)季度考核:
季度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考核,按项目赋分,在机关公务员中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投票(占30%),同时处室负责人给本处室公务人员及所有处室负责人评分(占30%),中心主任、副主任给处室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评分(占40%)。凡是打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分的应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的,视为称职起点分。考核情况汇总后经纪检、监察室审定后执行奖罚。
季度考核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优秀的,从91分起每分奖5元;基本称职的,扣除考核奖金200元,由分管领导和监察室主任谈话戒勉;考核不称职的,扣三个月奖金。
季度考核在新季度第一月第一周进行。
(三)考核办法:
1、月度考核:由中心办公室根据考勤记录和外出备案登记情况,在校对核实基础上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中心纪检、监察室审定;公示(一天);党组对不同意见审定;执行奖罚。
2、季度考核:民主评议;办公室汇总评议结果;纪检、监察室审定;公示(一天);党组对不同意见进行审定;分管领导和监察室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谈话诫勉;执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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