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18:19:20 浏览次数:954次 栏目:分析材料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切实加强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前已探索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居民编织了最后一道“安全网”。**市因之先后被授予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示范市,并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和“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城乡低保不断规范。今年,全市以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169元位居全省第一;农村低保工作重在扩面,出台了《**市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在册农村低保对象882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22.08万元。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更加高效。通过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医前、医中救助力度,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各种保险。目前,全市共救助414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62.23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全面启动。拟定了以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重大节日生活救助、临时困难、司法等“七位一体”为主要救助制度内容的《**市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制度》,以此推动“低保家庭享受全部救助制度,低收入家庭享受部分专项救助”的分层分类救助,实现救助体系的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目前,全市已救助24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28.66万元。
“社会救助强基工程”有序推进。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重点解决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已制定了相关意见,正与人事等部门沟通协商,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下发。
积极做好“大拆违”中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当前我市大拆违的重点工作,及时下发《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不仅现场办理,还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由县、区政府按照《**市临时困难救助暂行办法》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确保了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级预案”提升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救灾预案的基础上,开展了村级、社区级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注重做好防灾减灾和新灾应急救援工作,该市长江、市建两个社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推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四项举措”。坚持自愿求助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推动救助工作进社区;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多次开展相关部门(单位)联合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主动救助服务,市救助站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tag: 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员党性分析材料,工作报告 - 分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