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23:19:43 浏览次数:993次 栏目:高三历史教案
20xx届高三历史 第二轮专题复习专题一 中外政治文明史
第1讲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知识梳理
一、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内容有:
1、皇权至上。秦王嬴政改称“皇帝”,总揽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于一身。
2、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各级官员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3、废分封、置郡县。通过对郡县长官的统一任命、考核、奖惩,从而使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集中于中央。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1、“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的集权措施
(1)汉初的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可是它不仅不能巩固统治,反而引发了“七国之乱”,严重威胁中央集权。
(2)汉武帝厉行中央集权:①颁布“推恩令”,以“推私恩,分子弟邑”为名,达到削弱王国,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②设置刺史,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2、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与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
(1)唐朝“安史之乱”后,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唐亡后又恶性发展为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2)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宋太祖为改变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从“权”、“钱”、“兵”三方面着手,加强中央集权。①收精兵。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枢密院,掌调兵之权,使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有利于皇帝控制军权。②削实权。削弱或剥夺宰相、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的权力,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③制钱谷。北宋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留下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这就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宋初通过上述措施,使中央集权得到强化,但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高考资源网
三、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2、北宋在宰相下设参加政事、枢密使、三司使,把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3、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权分六部,直属皇帝。专制皇权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4、清朝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标志着我国专制皇权发展到顶峰。
重点解读
一、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1、西周分封制: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诸侯王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分封制巩固了西周统治,扩大了疆域。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的出现,分封制逐渐崩溃。西汉初年,曾部分恢复分封制,但很快出现了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2、郡县制:商鞅变法,始建县制。秦朝建立后,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对后世影响深远。高考资源网
3、行省制:元朝为了有效地控制地方,除河北、山西、山东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行省制为我国明清以后的地方行政区划奠定了初步基础。
[例1]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唐初三省的职能是
A。尚书省和中书省决策,门下省执行
B.中书省决策,尚书省和门下省执行
C.门下省决策,中书省和尚书省执行
D.中书省和门下省决策,尚书省执行
二、重要选官制度的变化
1、军功爵禄制:商鞅变法中明确规定,奖励军功,按功受爵。它的实行,有利于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
2、察举制:两汉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武帝时令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对象有吏有民;至东汉时,逐渐发展为以门第族望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科举制: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创设于隋,完善于唐,北宋两度改革科举制,僵化于明清,废除于清末。科举制度在隋唐和明清时期所产生的历史作用截然不同。
[例2]隋王朝国祚短促,但在制度建设上却有许多建树,既有继承发展,又有开拓创新。其中,由隋开创并由唐所继承的制度是
A.府兵制、三省六部制 B。府兵制、科举制
C.三省六部制、科举制 D。科举制、均田制
三、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1、秦朝的御史大夫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2、两汉实行了一套比秦朝更为严密的监察制度——刺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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