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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两篇”备课参考-教学教案

12-26 23:27:05   浏览次数:899  栏目:高三语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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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

   作者

   作者本名为莫怀戚,为何语文课本中署名为莫怀成?为此,作者在1993年10月17日的《重庆日报》发表文章《关于一篇课文的署名》,写道:

    此文初作于1985年,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后被一些杂志乃至中央电视台、电台以不同形式转发。

    1988年,甘肃的杂志《读者文摘》载了此文,作者始误成“莫怀成”。我因此去信,谈了“我的姓名之意,是不要带着忧愁,而不是不要有所成就。戚,古汉语有忧伤之意,例:君子坦荡荡,外人常戚戚。”后《读者文摘》以“来信照登”登了,窃以为一切也就了了。

    殊不知,谬种已经流传。次年的初中语文的补充教材选用该文,就沿袭了“莫怀成”的署名,至现在,成了课文,情形未变。

    为什么一直不去更正呢?

    一、一个人的文章,被定成课文,全国法定学习,已是殊荣,不该苛求。

    二、知我者,何须更正?不知我者,更正了何用?

    三、国家审度,看文章的内容形式,不去查作者的祖宗三代,对于以前被“政审”怕了的我,欢欣鼓舞还来不及呢。所以欢喜国家的大迸步,不计个入小损失,并非什么淡泊名利,高风亮节,没那么玄。①

    背景

    如作者自己所分析的:本文的写作契机是两个。其一是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确如文中所说: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当时我儿子正上幼儿园。他叫“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也是真的。

    第二个契机则是较有理性色彩。我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相熟后,常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浅层次交谈。出我意料的是他对中国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反对“悌”(他说弟弟没有必要高看兄长),而对“孝悌”却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云云。

    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选材时,我最终确定第一个契机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载体,是这样考虑的:

    一、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

    二、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便于“导演”;

    三、说“导演”,是因为近年的散文写作倾向之一,是情节化(也有称细节化的),总之寓理于事之风长,单纯说理之风消;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

    切入角度: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②

    体裁

    《散步》写于1985年,因为是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所以注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作者——编者注)不善诗作,它就成了散文。所以说体裁这东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选取,实在只是一种自然结果。②

    全篇只写了“散步”一事,但读来饶有兴味,除了真情动人外,再一个原因就是叙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入题写“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予和儿子走在后面”,“散步”已经起步,本该照直走下去,而文章在这里起了一个波澜:“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等到“我”出于爱母之心决定走大路时,事情偏偏又不照“我”的决定发展,母亲要改走小路。真是一波末平,一波又起。这两处波澜不仅使记叙摆脱了平铺直叙的弊病,而且展示了“我”对母亲的挚爱,母亲对孙子的亲情。③

    中心

    八百字短章,一曲温馨隽永的亲情之歌、伦理之歌、生命之歌。其思想内涵的三个层面清晰可辨,耐人寻味。

    故事层面:亲情。

    文章的基本线条是:“我”劝母亲散步→全家人一块散步→走大路与走小路的分歧→“我”母亲依从了“我”儿子的→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从而写出了一家人之间的互相爱护、尊重、体贴和理解。

    寓意层面:使命感。

    《散步》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其说为了真实亲切,不如说为了强化主体意识,实现使命感。文章中的“我”,一个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当“我”背着母亲,妻背着儿子,“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时,觉得“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里通过定格描写,强化了中间一代人的主体意识,强化了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是亲情向伦理道德的升华。

    哲理层面:生生不息。

    文学反映生活总折射着一定的文化心态,因而,常常闪耀出哲理的光芒。当我们从赡养与抚养的意义上来审视《散步》的三代人时,我们说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生活的使命感”;当我们

从生命与时空的意义上来审视三代人的“散步”时,却应该说,这里还隐含着“生生不息”的哲学道理。尤其是儿子的一个“伟大”发现:散步的三代四口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世代的延续,是生命的强音,从而给了使命感以应有的神圣色彩。

    字·词·句

    一、“我决定委屈儿子”

    “我决定委屈儿子”并非不爱儿子。只是拿母亲和儿子比较来看,母亲年事已高,在世时日已短,今后像这样的“散步”很难说还有几回了。“我”十分孝敬母亲,想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母亲的愿望,这种孝心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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