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23:19:43 浏览次数:978次 栏目:初二政治教案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们了解以宪法为龙头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意识到这些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生活方方面面的制约作用,形成依法行事的观念。
教学重点难点:1、社会公共生活的特点;2、宪法及其他法律对社会公共生活不同方面的规定;3、《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
教具:多媒体
教学进程:
导入新课:
教师: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第三课第一框的内容,主要讲了纪律的含义、法律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的主要表现,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做到遵纪守法的四点要求。现在老师就来检查一下,看看同学们是不是已经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了。哪位同学来背一下纪律的含义?
学生:(略) (提示:纪律就是一种要求人们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履行职责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若回答不够完整,再请学生补充。)
教师:第二个问题是法律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的表现?
学生:(略)
教师:最后一个问题是如何真正做到遵纪守法?
学生:(略)
教师:我们已经知道纪律主要靠人们的自觉性来实现的,它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从刚才同
学们的回答情况来看,多数同学已经有了思想上的重视,能够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已
经开始在学习上养成好习惯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开始上新课,第三课第二框的内容:社会公
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
我国从1978年开始,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历经风风雨雨20多载,我们看到了可喜成果:国民经济得到迅猛增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日新月异,全民素质也逐步提高。当然,在成就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丑恶现象,坑蒙拐骗、烧杀抢掠的事情屡见不鲜。因此,为了打击恶势力,发扬真善美,我们需要用什么来做强有力的保护膜,隔绝恶势力呢?
学生:(略) (提示:法律等)
教师:很显然,我们这些成就的取得是离不开法律这个保护膜的。(出示幻灯片)事实上,在生活中,还有些事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比如有关人情世故的纠纷,不方便法律来作评判,还有我们学生的一些不遵守秩序的行为也不适用法律。那么,在这些情况下,需要由什么来约束或调整呢?
学生:(略) (提示:道德规范、纪律)
教师:有时我们会说某某人“缺德”,那么这个“德”就是道德。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公共生活除了法律外,道德和纪律同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是个大国,地区差异很大,不同的地方有时会有特殊的习俗,像回族,在回民看来猪是神圣的,他们从不吃猪肉,否则就认为那是对神灵的亵渎。但我们汉人大多都是吃猪肉的。可是,既使两地民俗各异。但我们谁都不能强求对方吃猪肉或者不能吃猪肉。但是,在回族同胞面前,我们汉人应该学会尊重他们,不吃猪肉。因此在一定范围、一定情况下,不吃猪肉也就成为一项大家遵守的准则了,也就是说地方习俗有时也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同样的,宗教习俗也是如此。所以说,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必定存在着共同的准则,它包括法律、纪律、道德规范、地方习俗、宗教习惯等。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公共生活?它与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又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们就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当我们与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亲戚朋友发生以亲情为纽带的交往时,便形成了家庭生活。我们与老师、同学之间的学习互助活动中就形成了学校生活。参加社会公共活动便形成了社会公共生活。人们之间各种各样的交往活动形成了一张复杂的网,我们在这张网里生活。我们可以用一张图来描述一下。 (出示幻灯片)
在这里,我们可把最靠近“我”的这一圈当作家庭生活,它的外面一圈为学校生活,最外面一圈则为社会公共生活。我们可以发现,有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而要排斥社会公共生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必须要去商店购物,去商店可能要坐车,等等,这其中我们会与形形色色的人发生关系,形成社会公共生活。所以说,社会公共生活是我们全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与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相比又有自己明显的特点。那么社会公共生活究竟有哪些特点呢?哪位同学来说说?
学生:(略) (提示:1、社会公共生活包括的范围很广,只要是人们交往的地方就存在着社会公共生活。2、我们到处都会感受到法律规范的作用。3、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如果违反法律行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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